滴滴和优步并购全过程 滴滴优步合并后用哪个


滴滴和优步并购全过程 滴滴优步合并后用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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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周末报道,4年间,滴滴出行针对女性的恶性犯罪( *** 等)超过53起 。而自2017年5月以来,已经至少发生4起恶性杀人事故,且受害人全部是年轻女性,犯罪率如此之畸高、行为如此之暴虐,实在令人发指,滴滴公司难辞其咎 。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不是说市场竞争是更好的监管吗,为何市场并没有使得出行变得更加美好,出行质量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标准——安全,为什么没有得到改善?
没有公平的竞争就没有有效的市场 。据媒体公布的数据,滴滴出行市场份额超过90%,在网约车领域居于绝对的统治地位 。不少人还在怀念2016年8月1日以前的市场,但滴滴与中国优步(Uber)的合并彻底改变了市场结构 。至此,中国网约车市场结束了全国性的实质竞争 。
2016年8月1日,在反垄断法实施8周年的纪念日当天,滴滴出行和Uber中国业务宣布合并 。在有企业公开举报合并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后,中国商务部虽两次约谈,多次回应,调查结果却扑朔迷离,两年过去了,如同中国过去10年来在互联网行业所有的并购案一样,尽管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调查时限,但基本又是中国式的不了了之 。近日,据媒体报道,有知情人士透露,滴滴优步合并反垄断调查无“进展通知” 。
可以比较的是,2018年3月26日,号称东南亚的滴滴—Grab,在宣布与Uber东南亚业务合并后,仅仅3个月左右的时间,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家的反垄断机构已经宣布了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
虽然没有解除Grab与Uber的事实婚姻,但这两个近邻的处理方式却值得中国反垄断机构借鉴,监管机构与平台企业达成的反垄断协议包含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特别是在防止平台企业利用排他协议阻碍竞争、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侵犯消费者和驾驶员的权益方面,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 。
不护短的新加坡反垄断机构
Grab是东南亚的Uber公司 。其创始人是马来西亚的华人——陈炳耀(Anthony Tan),陈炳耀的曾祖父是出租车司机 。按照陈炳耀的说法,2012年他在哈佛商学院的朋友到他家过寒假,打了一辆出租车,结果被骗了,好朋友的经历 *** 了他,GrabTaxi就这样创立了 。2014年,Grab将总部迁到了新加坡,成为了一家新加坡公司 。
Grab赶上了移动互联网出行的风口,融资额高达80亿美元,成为东南亚更大的互联网公司 。目前业务已覆盖了新加坡、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缅甸和柬埔寨等东南亚各国的178个城市,其移动应用下载量超过了8100万人次,每日订单超过300万 。
滴滴和优步并购全过程 滴滴优步合并后用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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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前身为MYTEKSI)创始人陈炳耀 。
在软银等投资人的撮合下,为避免Grab与Uber在东南亚的烧钱大战,与滴滴收购Uber中国如出一辙,Uber与Grab在3月26日宣布达成交易协议,同意把旗下东南亚业务出售给Grab 。作为交易的一部分,Uber将获得Grab 27.5%的股权 。此外,Uber首席执行官达拉(Dara Khosrowshahi)将加入Grab董事会 。
然而,Grab这次并购却没有滴滴这么幸运,东南亚多个国家的反垄断机构没有装聋作哑,而是果断出手 。新加坡、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反垄断机构都迅速开展了调查,特别是新加坡竞争与消费委员会(CCCS),并没有因为本地企业打败外国企业而刻意放手,支持本地新经济发展,而培育本地互联网龙头企业并没有列入反垄断机构的政策目标 。
在并购宣布后,新加坡反垄断机构反应相当迅速,第二天就着手调查,先是两次要求推迟关闭Uber在新加坡的服务,等候调查 。仅仅3个月时间,7月5日,新加坡竞争与消费委员会就发布了初步调查结论 。其主要结论包括:
1)对于Grab并购Uber东南亚业务是否构成垄断,其关键在相关市场如何界定 。新加坡反垄断调查将相关市场明确界定为网约车和出租车电召 。
2)并购构成了“实质减少竞争”(Substantial Lessening of Competition),可能会提高服务价格,增加驾驶员抽成,降低服务质量,减少产品创新,违反了新加坡反垄断法 。
3)网约车市场由于其强烈的 *** 效应,有极高的进入门槛,考虑到Grab与出租车企业、租赁企业有排他协议,如果新加坡竞争与消费委员会不予干涉,市场垄断者将可能阻止新的市场竞争者进入 。
由于并购双方没有能够向新加坡竞争与消费委员会证明合并带来的效率提升可以超过对竞争的伤害 。据此,为解决监管机构对“实质减少竞争”的关切,恢复市场竞争性和缓和并购带来的负面影响,竞争与消费委员会提出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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