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 情节严重的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旅游法》第102条规定 , 违反本法规定 , 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 , 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予以公告 。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 , 私自承揽业务的 , 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没收违法所得 , 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 , 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 , 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 , 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
【导游强迫购物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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