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范文 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报告模板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第七条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

探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范文 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报告模板

文章插图
关于未及时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的情况说明(范文)省自然资源厅:
xxxxxx公司xxxxx矿采矿许可证由xxxx厅颁发,采矿权人为xxxxxx公司,开采矿种:xx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20万吨/年,矿区面积:3平方公里 。采矿许可证号为:C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效期为: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2月21日 。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公司于20xx年11月19日向xx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了采矿权延续申请......(如要阅读全文,请百度搜索“新时代文库”,然后搜索文件名称“关于未及时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的情况说明”即可 。)
探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范文 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报告模板

文章插图
来源:新时代文库。如阅读全文,百度搜索:关于未及时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的情况说明
文件最后一段:以上是我公司未及时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的实际情况,特此说明,恳请贵厅予以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 。(如要阅读全文,请百度搜索“新时代文库”,然后搜索文件名称“关于未及时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的情况说明”即可 。)
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能源、工业原料、建筑材料的主要来源 。由于矿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和稀缺性,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严禁无证开采等非法采矿行为 。我国《刑法》也明确规定了无证采矿符合法定条件的构成非法采矿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2016年11月28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以下简称“25号司法解释”),又对非法采矿罪的具体认定和定罪量刑进行了细化 。其中: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一)无许可证的;
(二)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
(三)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
(四)超出许可证规定的矿种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形 。
第三条 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四)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
第四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一)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
(二)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既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又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 。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虽不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但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安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