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书|刘孝标的山中岁月( 二 )


梁书|刘孝标的山中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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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标至桑干年月既定,剩下问题即是其如何从中山到大同之问题。前辈宗教史大家陈垣先生在《云冈石窟寺之译经与刘孝标》一文中以为,北魏皇兴三年,献文帝下诏徙青州民至京师,孝标即因此而到大同。其实此解释存在瑕疵。第一,孝标自述籍贯为平原,当时属齐州,并不属青州,不在诏迁之列。第二,皇兴四年孝标为人劫卖至中山,如果孝标当时在诏迁之列,劫卖之事就颇为可疑。合理的解释恐怕只有一个,中山富人刘实其实应为一商人,孝标被其买下,与刘实一同去往大同。依此推理,则孝标到大同至迟在延兴元年(471),也即孝标九岁以后,如此孝标方能参加延兴二年昙曜主持之译经活动。
收束论之,仅有一事略生疑问,即孝标自言“身充仆圉”(见孝标《自序》),可知其参与译经时,尚是刘实之奴仆。以奴仆之身参与译经活动,是否可能,尚需要讨论(或是时孝标其实为一“半自由身份”,即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另外,按《开元释教录》之记载,孝标参与译经活动是进行“笔受”工作,是年其仅十岁。十岁尚属孩童之年,而孝标笔受译经五部,实令人惊奇。从此观察,孝标之早慧自不须说,最令人注意的恐怕是其五六岁时业已开蒙,在为人奴仆之前就有非常好的知识基础。如此论来,《梁书》所谓刘实“教以书学”,当与事实不合。之所以如此书写,或是参与笔受时,孝标之工作完成非常出色,有所声名。而刘实作为孝标之主,因此分得美誉。
除前述推理,《魏书》还记载有刘孝标母子“居贫不自立,与母并出家为尼僧,既而还俗”一事。这里也略作考察。从种种方面看,此事应该是孝标徙居桑干之后发生的。毕竟,其在中山、大同时尚能依托富人刘实,无须寻求寺庙庇护。桑干作为孝标举目无亲之地,到桑干不久而出家,寻求依托,符合事理,也符合其参加笔受经文,初步了解佛门运转而心生寄托释迦的情感逻辑。更进一步说,“身充仆圉”需要听命于人,而出家为僧需要自主权。这也是徙居桑干之后才能发生的改变。
在孝标离开北魏,南奔萧齐之前,孝标与其兄孝庆曾有一次被选拔的机会。可惜,兄弟二人均不被孝文帝看中,于是在一片“河南人士,才学之徒,咸见申擢”的景象里,孝标离开了桑干,离开了北方。
梁书|刘孝标的山中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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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书|刘孝标的山中岁月】千百年后,已经无法推知四十六岁的孝标会如何回忆他这段艰难的少年岁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当多年后在梁武帝的宴会上面对“令策锦被事,咸言已罄”的局面,孝标不再看武帝脸色,而“请纸笔,疏十余事”时,涌现出的那种勇毅,是这段岁月留给他的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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