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 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刑后 , 判刑前先行羁押的 , 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 ,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 ,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 ,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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