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用镜头记录四季黔南 “黔南最美四季”征集活动启动( 二 )


2、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
3、活动分为网络投票和专家评选方式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 。
4、网络评选:在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指定网站开展“黔南最美四季”评选活动 , “春、夏、秋、冬”每季度一个主题进行网络投票活动 , 按票数高低排序 , 占总分值50% 。
5、专家评审:通过电子邮件或刻成光盘邮寄 , jpg格式 , 附上简要文字说明和拍摄地点 , 作者姓名、身份证、电话、通讯地址 , 相机摄影文件大小5M以上 , 组照每组限4-8幅 , 同时提供RAW格式(原始数据底片格式)文件 。 手机摄影需是原图 , 文件大小5M以上 。 视频统一MP4格式清晰度大于或等于1080P , 时长为10秒-60秒 。 来稿电子邮件注明“黔南最美四季”活动参赛作品 , 按评委评分高低排序 , 占总分值50% 。
6、为便于入选作品的影像鉴定 , 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者 , 请将拍摄的原始文件保存好 , 接到调底通知后 , 3日内需将入选作品的原始文件发送到投稿邮箱:xctgk@qq.com , 如不能按期提交 , 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 邮寄入选作品光盘(U盘)时 , 请包装妥当 , 以防损坏 。
7、投稿作品必须是保持原貌的纪实摄影作品 , 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 , 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
8、凡获奖作品 , 主、承办方有免费使用权 , 可在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络等相关非商业宣传中使用 , 不再另付稿酬 , 作者具有署名权 。
9、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 , 不侵犯他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 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 给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造成损失的 , 投稿者应予以赔偿 。
10、参加本届比赛的获奖作品 , 可作为作者申请加入黔南州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
11、本届比赛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 凡投稿作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规则 。
(七)大赛奖项设立及报酬
评比活动分为四期 , 每期以当季度为主题 , 并从每季度投稿作品中评选出228幅摄影作品和228部视频作品 , 每类分一、二、三等奖 。
一等奖 , 共8名(四期每期视频、照片共2名 , 合计8名)、奖金各5000元 , 并颁发证书 。
二等奖 , 共16名(四期每期视频、照片共4名 , 合计16名)、奖金各2000元 , 并颁发证书 。
三等奖 , 共32名(四期每期视频、照片共8名 , 合计32名)、奖金各500元 , 并颁发证书 。
优秀奖 , 共400名 , (四期每期视频、照片共100名 , 400名)奖金各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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