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尘埃落定小说

如何解读小说《尘埃落定》的结局?既然二少爷最后被杀死了,那为什么全书又是以第一人称来进行的回忆?《尘埃落定》采用了比较特殊的叙事视角:以“傻亦非傻”的土司二少爷“我”为叙事承担者:“我”是一个地道的有生理缺陷的傻子、“我”又是一个不傻的正常人,甚至是智者,“我”既傻又不傻,所以许多内容就干脆让作者充当“我”来讲述,于是“我”变成了一个无所不知的全能叙事者 。整部小说都是这三种视角并置于“我”的身上,呈现出一种杂语交替发声的复调状态 。
小说以“我”的记忆开始为起始,“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以“我”生命的结束为小说的终结,“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记述了“我”一生中所经历的几个重大事件 。
鸦片种植、引进贸易、引进梅毒和“红色汉人”的到来 。此外,还详细地记述了“我”的爱情、婚姻经历,与这些重大的历史事件交织在一起,互为辉映 。从此看来,似乎小说所运用的完全是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但当我们阅读完小说之后,却发现小说中的第一人称叙事并不纯粹,含有第三人称的叙事在其中 。
这种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第三人称叙事视角混合使用,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在中外文学创作中并不常见 。阿来这次成功的尝试,使小说《尘埃落定》具有了特殊的审美意义 。
首先,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第三人称叙事视角相结合使用,使作者在行文时获得了最大限度的叙事自由,不仅可以直抒胸怀、侃侃而谈,使读者有身临其境般的逼真感觉,同时又有小说中第三者的客观描述和评价,使小说中故事情节和人物等更加透明、更易于理解 。
其次,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第三人称叙事视角相结合使用,有利于作者将主观抒情与客观叙事融为一体,从而更好地传递出作品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和情感指向 。
总之,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第三人称叙事视角的结合使用,是中外文学创作上的一大创新,不仅为读者带来特殊的审美效果和审美愉悦,同时也使作品具有更为深刻的社会、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意义 。
《尘埃落定》是由藏族作家阿来所作的长篇小说:
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98年出版 。该小说描写了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的故事 。它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
尘埃落定小说简介 尘埃落定这部小说的介绍1、《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
2、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 。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
3、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此书主要内容是什么?尘埃落定简介: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秘密.
尘埃落定内容介绍: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当地的藏族人民被十八家土族统治着,麦琪土司便是其中之一.
老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琪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琪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琪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麦琪家的青青麦苗倔强的生长着.
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琪麾下,使得麦琪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由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