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故宫等40余处单位对未成年人免票,离不开检察官的明察暗访

在龙潭公园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后,检察官田东平带着自己10岁的儿子去了一趟,虽然只是免收了两块钱,但看到售票窗口的显眼提示、听到工作人员的主动告知,田东平心里一边为公园点赞,另一边也为自己和未检部门的同事感到自豪,“北京检察机关办了一件惠民的实事。”
故宫、天坛、圆明园和八达岭长城等40余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纷纷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背后,北京检察机关做了哪些工作?公益诉讼如何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地?采访人员采访了多位检察官,他们讲述了围绕着孩子手中那张小小门票的办案细节。
法律容不得半点含糊,必须无条件免费开放
“修订后的未保法第44条明确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第106条也首次明确,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田东平是北京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的检察官,作为未检部门的一员,他和同事自然很关注这部法律的变化。
除此之外,和田东平一样,未检部门有不少检察官是孩子的父母,“我们和普通百姓一样,也很关注‘双减’背景下,有哪些社会公共资源可以让孩子开拓视野,丰富课余生活。不少公园、景区、博物馆都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它们是激发未成年人爱国情感、弘扬民族精神、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也是促进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场所。”
于是,不管是“于公”还是“于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收费”的问题走进了检察官的视野。
可能有人会说,很多景区、公园已经对未成年人免费了。其实,这些单位只是执行了国家发改委2012年出台的28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
“但是,作为上位法的未保法说得很清楚,只要是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就应无条件免费开放,不区分年龄或身高、集体或个人、身份或证件。”田东平说,“法律容不得半点含糊,哪怕是一张两块钱的门票,背后也可能涉及千千万万的孩子和家庭的利益。”
在案件线索评估和初步调查后,检察机关发现部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存在违反未保法规定,向未成年人收费的问题,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可能存在怠于履职情形。
今年9月初,“‘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违规收费专项监督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悄然展开。
为何不更进一步?依法将免费开放的单位扩大
首先要固定证据。未检部门的检察官们查官网、查网络售票平台,以“孩子家长”的身份打电话,如果还搞不清,就着便装实地走访,看看售票窗口的公示信息,问问工作人员,拍下照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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