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民宿蓬勃发展,如何推进民宿评定工作?( 二 )


再次,工作标准化方面需要创新工作机制,凸显系统全面考评。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最新修订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旅游民宿等级分为3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丙级、乙级和甲级。建议通过完善梯度化创评系统进一步体现不同级别的差异,如对高级别旅游民宿的创评应以低级别获评满两年为基本条件,推动从低到高的梯度化创评。民宿等级复核可增加“降级”处理的条款,从而对于一些无法通过整改完善达标但又不至于摘牌的旅游民宿进行降级处理。进一步细化对各省文化和旅游部门在初选推荐工作中的要求,避免材料少项漏项、佐证材料文不对题等问题。
评定考察方式方面,建议遵循自愿申报和相关部门推荐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汇报与分组检查相结合、线上口碑评价与线下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原则,系统全面掌握创评民宿的发展水平,科学有效开展评定工作。对于一些重点创评单位,尤其是现场检查存疑的创评单位进行补充暗访,从而更加客观地反映相关问题。
最新评价标准对于文明旅游以及旅游标准化工作作了重点强调,然而各创评单位依然存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缺失、错误、混淆或更新不及时的现象。建议一方面要多形式开展专业化的辅导和培训,通过不断地消化吸收、创新创造,使相关民宿业主从创建工作中了解文明旅游以及民宿相关行业最新国标动态,推动民宿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对获得认定的旅游民宿进行系统梳理,将他们的创新做法汇集成册,出版成书,为其他旅游民宿创评提供参考。
专家团队是评定、复核、指导各地民宿发展的核心力量,建立一批民宿标准知识过硬的专家团队是顺利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建议借助微信小程序等技术手段对评定专家进行培训及考核,建立评定专家组跟踪负责制度,形成长期指导、沟通机制。在现有专家库基础上,进一步吸收标准化领域专家以及有经验的民宿业主参与培训及评定工作,更好地指导解决现实工作遇到的突出问题。实施联络员制度,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举办培训班和经验交流活动,扩大旅游民宿评定的影响力和落实力度,不断推进旅游民宿产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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