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应诉答辩

应诉答辩的含义:
1、可针对起诉书 , 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2、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 , 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为答辩时限;
3、被告人不答辩 , 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 , 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 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6、针对原告的起诉 , 准备自已的证据 。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 , 参加庭审 , 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 , 反驳对方的主张 ,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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