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内外各地区来(返)万宁人员通行查验工作的通告

关于做好省内外各地区来(返)万宁人员通行查验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做好省内外各地区来(返)万宁人员通行查验工作 。根据我省疫情动态变化情况,现将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及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万宁 。
二、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内3次(每天一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万宁 。
三、近期驻琼及省直有关单位派往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万宁的,由派出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至少提前1天通报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后,按省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
四、货车及司乘人员按照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确保农产品运输等物流保通保畅的紧急通知》(琼肺炎指函〔2022〕50号)文件要求执行 。
五、来(返)万人员到达万宁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小区物业报备,并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广大群众发现重点地区来(返)万未按规定报备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属地镇(区)政府举报 。本公告自2022年9月6日0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做好省内外各地区来(返)万宁人员通行查验工作的通告】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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