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2、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七十三条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拼多多回复率不到50%扣1000是真的吗?
- 洪流的意思是什么啊
- 步进电机中的相数是什么意思
- 意思是想到什么说什么的成语
- 河南温泉哪里好
- 当研究生导师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 黄陂区的名胜古迹
- 未开封的酸奶常温保留时间
- 假牛肉上的筋是怎做的
- 水管开关什么标的目的是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