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版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入口:https://gr.gzgjj.gov.cn/center/loginl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
[2015年11月26日更新]
(归集业务部分)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分为归集业务、贷款业务、个人设置、查询四个功能 。职工可通过“个人公积金账号+密码”或“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信息查询和贷款业务等 。职工可按照以下操作指引办理上述业务:
一、登录
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分为个人公积金账号登录和证件号登入两种 。当用户登录到网上办事大厅时,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或“证件号+姓名”、正确的密码和验证码后,即可进行查询和相关业务操作 。
注意事项:
1.输入的信息一定要正确,否则登录失败 。
2.当忘记密码或因密码输入次数过多被锁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办理挂失重置 。
二、退出
当完成查询或相应操作后,为了保证账户的安全性,需要退出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页面右上方的“退出” 。
三、 归集业务
(一)前台提取业务预约
1.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前台提取业务预约,通过选定办理网点以及时间,在选定的时间持所需的资料到选定的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
(1)职工可预约未来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在任一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预约成功后,中心自动发送预约确认短信,职工也可打印预约确认单作为办理凭证 。
(2)职工按照预约确认短信或预约确认单所示的时间和地点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自助领取或向大堂经理索取住房公积金预约号,银行网点对预约号予以优先办理 。
(3)办理业务时,职工须向柜台提供预约确认短信、预约确认单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以及相应的提取材料 。
2.网上预约操作方法
(1)点击“归集业务”-〉“前台提取业务预约”进入前台提取业务预约界面;
(2)点击“新增预约”进入新增预约界面,进行预约信息选择录入;
(3)选定“受理网点”、“办理日期”等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系统弹出对话框提示:“保存成功 。请及时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提取业务预约 。” 。
(4)此时信息尚未提交,仍在提取业务预约信息选择界面对保存成功后的记录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完成预约 。如不需修改,可直接点击“提交”,完成预约操作 。
(5)已成功保存但仍未提交的预约申请,可在前台提取业务预约界面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若需修改信息,点击预约信息最右边“修改”按钮,进行预约信息的修改;若需删除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已保存的预约信息 。
(6)点击“提交”按钮成功预约后,系统将弹出《网上预约提取确认单》,同时也将通过短信告知职工,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预约信息 。
注意事项:
1.若需补打《网上预约提取确认单》,在前台提取业务预约界面,选中要补打的记录信息,点击“打印预约确认单”即可 。
2.若申请人未在系统中登记个人手机号码,在点击“新增预约”后,系统将弹出提示:“请前往个人设置页面修改手机号码”,点击“确定”后,系统将自动连接至修改手机号码界面 。
3. 为能在成功预约后收到确认短信,请在录入预约信息前确认该手机号码是否完整无误,若需修改,请前往个人设置页面修改手机号码 。
4. 选定预约信息后,需先保存才可提交,建议职工在保存预约信息后,尽快提交,以免选定的时间出现满员的情况 。
5. 当银行网点的某个时间段预约数量已满时,系统显示该时间段“已满” 。职工可选择预约其它网点或其它时间段 。
6.办理前台预约业务预约,需至少提前一天提交信息,且只能预约未来十个工作日进行办理 。
7.成功提交预约后,如需更改预约时间或预约网点,请重新预约 。
(二)个人账户合并预约
1.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个人账户合并预约,通过选定办理网点以及时间,在选定的时间持所需的资料到选定的网点办理合并手续 。
(1)职工可预约未来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或管理部办理合并业务 。预约成功后,中心自动发送预约确认短信,职工也可打印预约确认单作为办理凭证 。
(2)职工按照预约确认短信或预约确认单所示的时间和地点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办理合并业务时,需自助领取或向工作人员索取住房公积金预约号,办事处、管理部对预约号予以优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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