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大连文化和旅游局曝光“一日游”典型案例( 二 )


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上级批示的《涉“外地游客参团大连一日游”网上信息》舆情件,反映大连某某旅行社在2021年7月18日组织6位外地游客参加“旅顺一日游”过程中,因购物退货未果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收到上级批示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涉事旅行社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妥善处置纠纷,帮助游客退货,获得游客好评。在处置投诉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旅游团业务档案进行检查,旅行社无法提供与投诉人签订的旅游合同。经查实,旅行社存在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依法责令大连某某旅行社改正违法行为,处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外音:
签订旅游合同,是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游客合法权益的基础保障,是明确双方权责、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依据。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旅游旺季期间,已立案查处大连天某国际旅行社、大连龙某旅行社、大连云某旅行社等3家旅行社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违法行为,总罚没款8万余元。在此,提示游客报名参团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如果旅行社拒绝签订旅游合同,游客应谨慎选择,最好不要随团出游。
案例三
某某(大连)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关键词:
投诉 商务中心 一日游
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西安游客投诉,游客在某酒店商务中心以每人120元的团费价格报名参加大连旅顺一日游,游客未与组织者签订旅游合同,未要取收款收据或发票。经查实,实际旅游组织者大连某某有限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招徕、组织12名游客参加“旅顺一日游”,获利360元。
处理结果:
依法责令大连某某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对其做出没收违法所得360元,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企业负责人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外音:
我市作为全国著名旅游城市之一,每年接待大量外地游客。很多外地游客为图方便,往往选择在所住酒店商务中心或是游客咨询处报名参加旅游。在报名参团时,游客往往只关心旅游产品的价格,却忽略或是因为旅游经营者有意引导,未仔细查看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导致和“黑社”出游。在此,提示游客报名参团前,一定要查看旅游经营者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可以签订盖有旅行社印章的旅游合同,出具正规发票。如果旅游经营者无法提供,请勿跟随其出游,否则游客的自身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案例四
李某未取得导游证
从事导游活动案
关键词:
假导游证 一日游
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老虎滩海洋公园门口开展“一日游”市场检查行动,发现导游人员李某为6位游客提供导游服务,李某出示的导游证有效期为2017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2日,经全国旅游监管系统刷检未查到李某的导游证信息。经查实,李某持假导游证为6位游客提供讲解、购买景区门票等服务,存在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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