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丽江导游李某导游时未佩戴导游证被罚款五百!带你学一学导游条例( 三 )


第二十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 , 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 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
第二十一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 ,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二条 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二)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
(三)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 。
第二十三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 , 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 , 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 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
第二十四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 , 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 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五条 旅游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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