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最新最全!云南16州市疫情防控措施来了( 七 )


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关于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主要内容如下
一、风险区来(返)西双版纳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 国内有本土疫情地区的高、中、低风险区人员来(返)西双版纳州前必须主动向目的地社区、居(村)委会报备 , 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
1.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并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
2.对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 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 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 , 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并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
3.对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 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 做好健康监测 。
二、离开西双版纳州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范围的公告》 , 西双版纳州三县(市)均属于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 将继续执行边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规定 , 离开西双版纳州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三、边境地区疫情防控措施
1.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 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 , 继续实行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2.边境地区继续严格落实既定常态化核酸筛查等措施 。 进出县(市)严管区、疫情防控缓冲区和抵边乡镇、农场的人员 , 按各县(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
普洱市
7月1日
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关于调整入(返)普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主要内容如下
一、非涉疫地区入(返)普人员防疫要求
非涉疫地区入(返)普 , 且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无异常的人员 , 不再查验核酸阴性报告 , 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测 , 扫码、亮码后通行 ,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 有序自由流动 。
二、涉疫地区入(返)普及重点风险人员管控措施
(一)国内高、中、低风险区入(返)普人员应通过“健康普洱通”小程序或电话向目的地指挥部提前进行报备 , 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
(二)入境人员及密切接触者 ,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 期间开展6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间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 。
(三)近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 。 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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