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旅行社的产生( 四 )


教育部门会同旅游部门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 , 认定一批有资质、规模大、信誉好的企业或机构 , 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 , 杜绝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和驾驶人接送研学旅行学生 , 完善研学旅行基地周边的道路标志标识设施 , 为研学旅行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 。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 , 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 。
五、组织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各级政府统筹 , 教育行政部门牵头 ,  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文物)、食药监、旅游、保监、共青团和铁路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 负责研学旅行规划、统筹、管理和指导 , 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工作方案 , 将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 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 。各中小学校成立专门机构 , 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 建立相关制度 , 积极组织实施 。
2. 强化督查评价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情况纳入对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 , 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 , 中小学校、教科研部门、校外教育机构、旅行社等部门为成员的研学旅行课程研发团队 。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 , 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 , 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加大对研学旅行旅行社、学校带队教师以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 加强对研学旅行目的地的评价与管理、挂牌与认证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研学旅行纳入对学校综合督导评估范围 , 重点对研学旅行经费保障、基地建设、优惠政策、部门职能、规范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
3. 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有序启动研学旅行试点 , 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研学旅行实验区和示范校创建工作 , 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 , 以点带面 , 整体推进 。建立研学旅行家校、家社联席会议制度 , 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 , 向家长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 , 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 , 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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