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 。可贷年限为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最长为30年,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 。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配偶为军官或士官的根据已有住房套数同档次个人贷款最高限额计算 。
拓展阅读:南京公积金贷款期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延迟退休的,退休年龄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 。
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存量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且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70年,其中购买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酒店式公寓的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65年 。其它住宅用地约定使用年限低于70年的,按实际约定的年限计算 。
官方来源: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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