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障房有哪些

青岛保障房共分为4种 , 分别为: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公租房与廉租房已并轨)、限价房和人才公寓 。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户籍家庭申请条件: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低收入户籍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统一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 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
(二)符合以上条件、尚未取得实物保障的家庭 , 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租赁补贴:
1.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含);
【青岛保障房有哪些】2.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一)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 (聘用)合同;
(三)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四)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
城阳区、黄岛区和高新区等区域房源数量较多 , 但需求数量较少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 申请条件适当放宽为:应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
三、新就业职工申请条件:
(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三)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
备注:
(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 , 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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