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出生证明丢了应由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或领证人到原签发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 管理机构在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予以补发 。
【青岛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或领证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
(二)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三)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
(四)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补发登记表等 。
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母亲或父亲信息、新生儿父母已离婚的等情况 , 可按照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办理补发 。
补发机构依 据补发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 规范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 补发证件内容应与原证信息一致 , 并加盖补发专用章、做好补发登记 。
已办理出生登记的 , 只补发正页;未办理的 , 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见附件17),公安机关出具未随父母双方落户证明 , 否则不予补发副页 。
补办时限
管理和签发机构受理首次签发、 换发和补发申请后 , 应按规定审核相关材料 , 条件符合、手续齐全、经审核无异议的 , 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

青岛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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