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出具证明的范围

居民委员会日常可出具的证明包括5项:
1、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
2、为居民出具参与社区治理及参加社区活动情况证明
3、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
4、为诉讼中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及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出具生活困难证明
5、根据居民需要开具居委会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应出具的其他证明
而包括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户籍情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75项事项,原则上居民委员会不再出具 。
【居委会出具证明的范围】明确工作主要任务:一是依法规范居委会工作事项 。二是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 。三是规范社区组织机构、社区台账和社区挂牌 。四是规范考核评比项目 。五是规范居委会出具证明事项 。六是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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