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儿童及婴幼儿商品该如何正确宣传?

近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于婴幼儿及儿童用品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涉及的商品分为:婴幼儿奶粉辅食、儿童食品饮料;

京东儿童及婴幼儿商品该如何正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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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洗护用品;儿童口罩、童装童鞋童车、儿童玩具等等 。各位京东商家朋友可对自己所销售的儿童/婴幼儿商品,及时自查自纠,避免违规宣传,持续合规经营 。
一、婴幼儿奶粉辅食 和 儿童食品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婴幼儿年龄定义为0-36个月(婴儿:0-6月 ;较大婴儿:6-12月; 幼儿:12-36月);儿童年龄定义为3岁以上 。
1)功效宣传:无论是婴幼儿奶粉、婴幼儿辅食还是儿童食品饮料,都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具有保健医疗功效,如“促进消化、不易上火、益智、增强抵抗力、助力长高、调理肠胃、减肥”等 。
2)婴幼儿奶粉功能宣传:不可宣传婴幼儿奶粉可代替母乳,如“最接近母乳的奶粉、亲乳奶粉、代替母乳、母乳实感、母乳质感、仿母乳、接近母乳、母乳化、人乳化”等 。
3)婴幼儿奶粉/辅食标准:宣传“婴幼儿辅食、辅食、婴幼儿奶粉”等,须取得婴幼儿食品相关标准 。
未取得婴幼儿食品标准的,不得宣传“婴幼儿、辅食、6-36个月适用年龄段、喂食婴幼儿图片”等内容 。
4)营养成分:婴幼儿辅食和儿童食品饮料,如宣传“低脂、高钙、低盐低钠、低热量、0脂肪、无糖、富含膳食纤维、高蛋白等”营养成分,须符合相应的营养成分含量声称并在页面展示正确的营养成分表 。
5)儿童饮料如“乳酸菌、乳味饮品、饮料”等不属于牛奶制品,儿童饮料不得宣传为“牛奶、酸奶”等 。
PS: 现有婴幼儿食品相关标准:
GB10765 婴儿配方食品:奶粉一段;
GB10767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奶粉二、三段;
GB10769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米粉;
GB10770 婴幼儿罐装食品:肉泥、果泥;
GB22570 辅食补充营养品:蛋白粉、营养粉;
GB25596 特殊医学用婴儿配方食品:针对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
GB13432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针对包装上的说明和标签
二、儿童化妆品
依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 。
1)儿童化妆品标准:非儿童化妆品不得违规宣称儿童化妆品 。
2)儿童化妆品成分宣传:宣传儿童化妆品 “安全无毒”、“环保材质”、“无毒”等需要提供相关成分证明 。
3)儿童化妆品功效宣传:儿童化妆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如“抗敏除菌”等 。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传,请严格按照《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规定,不得超批宣传 。
宣传特殊化妆品功效的儿童化妆品,需要提供特殊化妆品功效的资质证明;非特殊儿童化妆品不得宣传特殊化妆品功效 。
4)适用人群:使用“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图案明示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应当符合儿童化妆品相关要求 。故非儿童化妆品不得宣传“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误导消费者可用于儿童人群 。
5)儿童化妆品不得宣传“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与食品有关的图案,如牙膏不得宣传“可食用、食品级、可吞咽”等 。
三、儿童玩具/童车(电动玩具、积木…)
根据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是指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所有产品和材料 。
1)玩具功效宣传:儿童玩具不得虚假宣传“开发智力、启智、提高脑部发育”等 。如商品为“早教智能”品类下,建议使用“益智玩具”关键字;其他品类,不得宣传益智 。
2)玩具宣传功能宣传:儿童玩具如宣传“无蓝光、防辐射、不伤眼、护眼、保护眼睛、保护脊椎、护脊、不伤耳、保护耳朵”等,需要提供相应的权威资质证明 。
3)玩具/童车材质成分宣传:儿童玩具如宣传“无毒无害、无甲醛“等,需要提供相应的权威资质证明 。
4)玩具/童车3C标准:儿童玩具/童车如属于需要进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商品,需要取得3C认证方可销售 。建议商家在页面清晰展示3C认证标识,标题和属性参数应标明产品所适用的年龄范围 。此外,儿童自行车不可通过文字或图片暗示消费者可用于公路骑行 。
5) 玩具/童车适用年龄:儿童玩具/童车等需如实描述产品适用年龄,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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