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78天产假细则

深圳宝妈休产假将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及奖励假80天,共178天 。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深圳178天产假细则】顺产的,计98天;
难产的,增加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奖励假:80天;陪产假:15天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
(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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