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注意!“野泳”“玩水”有风险,重要通知→
海南的天气逐渐升温,到河边、海边“野泳”“玩水”成了不少人避暑的一项活动 。然而,在水下情况不明时,“野泳”“玩水”往往伴随着危险 。同时,遇到溺水的情况,盲目救援也十分危险 。
“野泳”“玩水”有风险
5月22日,河北石家庄揽秀塔附近的滹沱河水域有三人溺水身亡 。当时有一人野泳遇险,另外两人下水去救,结果三人都不幸溺亡 。目前,三人遗体已打捞上岸 。
再看看海南的案例:乐东两男子刘某雄、刘某良驾车到昌化江捉鱼,智力残疾男子阿强(化名)、11岁男孩小飞(化名)追随该车到江边果地捡火龙果,不料小飞在江边玩耍时不幸溺水身亡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审结该案,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结果,刘某雄、刘某良赔偿55.48万余元 。
今年3月,4名小孩在五指山市南圣河通什镇河段河道上玩耍时,河水突涨 。面对突如其来的湍急水流,4名小孩惊慌失措,大声呼救 。所幸当地民警救援及时,得以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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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三亚一海岸附近,一名携带冲浪板的男性游客被海浪拍打至深水浪大区域,在被多次催促上岸无果后,该男子出现溺水情况,随后被紧急救回岸边,经检查身体并无大碍 。据救援人员介绍,不到半个小时,又有三名携带冲浪板的游客溺水,所幸救援成功,身体均无大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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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公安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临海临江、临河临湖、临山临崖等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有效防范和处置人员溺水等涉险伤亡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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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人注意!“野泳”“玩水”有风险,重要通知→】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压实水域管理责任,强化涉险水域安全防护措施;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每一位家长履行好假期监护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困难家庭子女的情况掌握,引导家庭落实监护责任;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鼓励支持乡村(社区)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适宜的游泳、戏水场所及相应设施,降低青少年儿童在无安全保障水域游泳戏水的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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