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北京发布新版等级旅游景区防控指引:严禁接待无48小时核酸证明游客

北京市疾控中心日前发布新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防控指引》 , 景区严禁接待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及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游客 , 室内景点每2小时必须通风30分钟以上 。
指引要求 , 对所有进入景区人员 , 全部进行“北京健康宝”扫码验码、体温检测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 景区严禁接待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及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游客 , 并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 。 在景区入口处应设置“传统通道”并进行提示和引导无法提供北京健康宝健康状态但符合有关年龄标准的老年人(儿童) , 出示其本人身份证件或提供身份证号码 , 由有关工作人员通过“老幼健康码助查询”等功能助查获取健康状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对其测温 。 景区不得无故拒收现金 , 使用和保存现金要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
等级旅游景区要对游客接待量进行总量控制、限量管理 , 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每日最大承载量的50% , 防止游客聚集 。 游客预约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等级旅游景区要增加门区入口和通道 , 加大值守力量 , 做好门区远端查验、分流限流和近端快速疏导 , 保障服务质量 , 严防景区“人山人海”和人员扎堆聚集 。 在景区内部易造成人员聚集点位采取疏导措施限制人员驻留时间和聚集数量 。 景区要及时提醒劝诫所有进入景区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佩戴口罩 , 特别是室内、车内、密闭空间、室外人员密集场所等要规范佩戴口罩 。
景区要加强室内景点、办公场所、游客服务中心、游览场所、商业网点、公共卫生间等景区室内场所的通风换气 , 每2小时必须开窗、开门通风30分钟以上 , 确保空气流通 。 在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的条件下提倡开门服务 。
指引全文
一、组织机构
1.履行主体责任 。 景区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景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 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 , 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及时妥善处置 。 景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 严格履行责任 , 严格管理 , 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
2.制定应急预案 。 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 明确各部门职责并开展演练 。 协调医疗、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社区等力量 , 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 一旦发现疫情 , 及时启动预案 , 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 要设立与景区规模和质量等级相匹配的临时隔离观察室 , 发现游客或员工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 , 应及时在景区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并立即向属地街道(乡镇)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防控组报告 , 由疾控部门将发热等疑似症状游客或员工迅速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 如在景区发生疫情 , 要在报告当地政府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果断处置 。 要建立工作台账和考核记录 , 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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