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强制缔约义务有哪些

强制缔约义务 , 也称为强制订约义务 , 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据法律的规定 , 负有应相对人的请求 , 而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 。合同一方当事人对相对人的要约 , 必须作出承诺 ,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
我国《合同法》作了以下三种强制缔约义务:
《合同法》第38条规定 , 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 , 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 ,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 , 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 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合同法》第289条规定 ,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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