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是互动的关系 。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 。同时,权利和义务,又是为权力所保障的 。作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实现,当然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实质上,在此过程中,也是权力作用的结果 。
解释:
1、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 。
这种对应关系是指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 。
2、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 。
这主要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是大体相等的 。如果权利的总量大于义务的总量,有的权利就是虚设的;如果义务总量大于权利总量,就有特权 。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
法律权利的享有有助于法律义务的积极履行 。在许多情况下,不主张权利,义务人就不去履行义务 。法律义务也是法律责任,义务规范要求的作为与不作为要令行禁止 。法律主体如果都能这样对待义务,就必然有助于权利的实现,建立起良好的秩序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与你是什么app
- 节能与环保具体指什么
- 偏光显微镜的原理
- 蛋白质与浓盐酸反应有什么现象
- 单模光缆与多模光缆的区别
- 奥迪TT与TTS外观上有啥区别
- 股东代表诉讼制如何成为维权利器
- 白色玉髓的功效与作用
- 某些植物的生长与月亮有关吗
- 黑曜石的功效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