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快报名!黑龙江省文化旅游形象logo和官方宣传推广平台名称征集活动来了

央广网哈尔滨3月31日消息(采访人员马俊玮)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旖旎的自然风光 , 使黑龙江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旅游目的地省份 。 为促进黑龙江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 推进黑龙江全域旅游建设 , 持续叫响“北国好风光 , 尽在黑龙江”旅游品牌 , 提升黑龙江文化旅游的美誉度和吸引力 , 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黑龙江省文化旅游形象logo和官方宣传推广平台名称 。
一、征集对象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
二、征集时间
第一轮征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
三、征集内容
黑龙江省文化旅游形象logo和官方宣传推广平台名称 。
四、作品要求
(一)黑龙江省文化旅游形象logo
作品设计要能准确反映黑龙江文化旅游资源特色 , 围绕“北国好风光 , 尽在黑龙江”旅游品牌 , 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 , 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视觉冲击力 , 富于美感和时代感 。 应征稿件分别附彩色和黑白色图样 , 需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 并附上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300字以内) , 作品设计稿件尺寸不小于A4幅面(210mm×297mm) , 文件不小于5MB , 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 以JPG格式提交 。 最终获奖者需提供矢量图 , 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制 。 投稿作品文件名应以“黑龙江省文化旅游形象logo征集参评作品+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的形式体现 。
(二)黑龙江省文化旅游官方宣传推广平台名称
名称要主题鲜明、简洁凝练、易读易记、便于传播 , 符合运营逻辑和运营思维 。 具有较强的冲击力和感召力 , 字数限定不超过8个字 。 投稿作品文件名应以“黑龙江省文化旅游官方宣传推广平台名称征集参评作品+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的形式体现 。
五、评选方式
我们将邀请专业评审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比 , 评出入围作品 , 在入围作品中选出采用作品各1个 。
六、奖励标准
1.黑龙江省文化旅游形象logo:入围作品5名 , 每名给予设计费3000元 , 采用1名 , 另给予设计费10000元 。
2.黑龙江省文化旅游官方宣传推广平台名称:入围作品5名 , 每名给予设计费2000元 。
七、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 , 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 应征者对其具备完整、排他的知识产权 。 应征者的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 否则 , 应征者的获奖资格取消 , 已发放设计费原额退还;由此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 , 主办方有权要求应征者进行赔偿 。
3.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获奖 , 则视为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归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所有 。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有权决定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 应征者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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