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云南恢复旅游若干政策:引客入滇1名游客补5元

中国网3月10日讯 3月8日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 , 《通知》明确表示 , 在疫情趋稳可控的前提下 , 力争2022年底恢复到2019年水平 。
《通知》指出 , 旅游业是云南省主导产业 , 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云南旅游业发展的特殊严峻形势 , 要引导旅游企业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市场需求变化 , 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 , 制定强有力的激励政策和综合措施 , 加快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积极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
《通知》明确 , 要严格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 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 。 接待旅游团队的导游、驾驶员上岗前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 各地要及时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 文化旅游业从业人员要做到疫苗应接尽接 。 文化旅游场所发生本土疫情时 , 要科学精准确定文化旅游业重点、高风险人员 , 严格按照风险等级分类管理 。 口岸城市文化旅游场所要严格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 , 科学精准控制人流量 。 要清理层层加码等不合理规定 。
《通知》明确 , 要大力开展“云南人游云南”活动 , 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的党建活动和公务活动 , 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 。 鼓励开展研学活动 , 支持旅行社承接有关研学活动 。 鼓励企业开展促销活动 , 鼓励航空、铁路实施“首飞、首乘+家庭游”等票价优惠活动 。 鼓励执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旅游景区开展门票降价促销活动 , 由省财政按照减免额度给予50%补贴 。
《通知》明确 , 鼓励各类主体“引客入滇” 。 对年内招徕省外入滇过夜游客数1000人以上的省内组团旅行社(含省外旅行社驻滇分支机构) , 省财政按照每接待1名游客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 通过包机、专列等方式 , 组织省外游客入滇且上座率达50%以上的旅行社 , 省财政按照每架(趟)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 鼓励省内旅行社驻外营销 , 对在省外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固定员工 , 且每个营销机构年内招徕入滇游客数1万人以上的 , 省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 支持旅行社集团化发展 , 对整合10家以上旅游企业共同成立旅行社集团 , 签订劳动合同从业人员数300人以上 , 2022年度招徕省外入滇游客数20万人以上的 , 省财政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
《通知》指出 , 要加大省际合作力度 , 借助沪滇合作等平台 , 主动与上海市、广东省等发达地区对接 , 最大限度承接其旅游消费需求 。 对参加省、州市组织的赴省外开展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的旅游协会和企业 , 省财政按照每次每家补助1万元 , 同一协会和企业最多每年累计补助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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