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西瓜虫怎么消灭掉
- 欺诈消费者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 出现的近义词 出现
- 被购彩骗的钱怎么追回
- 法律对单位犯罪概念如何界定
- 售楼人有欺诈行为可以退房吗
- 女主角在古代发现小龙虾的电视剧
- 美在身边,我发现了美作文600字 美在身边
- 发现煤气泄漏应该怎么办
- 贩毒是怎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