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管理费计征标准是征地补偿费总金额的1.4%到2.1%,其中20%留省使用,80%返拨给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国土资源局 。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把建设用地审批权上收到省、国务院,征地管理费属省留成的20%部分,由省国土资源厅在发出征地批复文件前,直接征收 。属市、县级市的部分,由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办理征地结案手续前征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征收征地管理费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茶园征地补偿标准
- 余额宝怎么收费
-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什么时候收
- 物业管理费怎么收
- 征地拆迁工作方法有哪些
- 如何交学籍管理费
- 确认违法拆迁征地有什么标准
- 征地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