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业|云南政协委员献策乡村民宿业:规范管理,留住“乡愁”

民宿业|云南政协委员献策乡村民宿业:规范管理,留住“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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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塔城镇的乡村民宿。 刘冉阳 摄
中新网昆明1月21日电(熊佳欣 陈静)“发展民宿作为多产业深度融合的载体,与云南各地资源禀赋、民族文化和自然生态等结合起来,做好‘民宿+文旅’的文章。”正在昆明举行的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多位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云南省委提交提案,建议出台相关制度规范民宿产业,加强乡村民宿本土化建设。
作为全国最大民宿集群之一,云南民宿产业在近年来迅猛发展,民宿、客栈数量不断增多,特别是乡村民宿建设“红极一时”。据统计,截至2021年4月,云南民宿总数为22958家,其中大理以5691家位列榜首,昆明、丽江、西双版纳紧随其后,云南民宿平均房价高于全国水平7.3%。
云南省政协委员、西南林业大学教授赖庆奎从云南多地的实地调查了解到,通过乡村民宿的发展,不仅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增加了农民收入,更重要的是转变了农村传统的经营理念,传承了文化,留住了乡愁。乡村民宿对培育乡村特色产业,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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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塔城镇的乡村民宿。 刘冉阳 摄
“云南乡村民宿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短板和困难亟待解决。”赖庆奎指出,乡村民宿在规模、硬件、服务上自身存在问题与短板,目前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和管理制度,同质化发展问题突出。他建议,尽快建立乡村民宿备案制度,出台乡村民宿备案管理办法,成立乡村民宿协会和联盟,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民革云南省委在《关于推进云南乡村民宿健康发展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培育的建议》中指出,乡村民宿的核心是原生态村庄和传统的乡村文化。建议全面调查和挖掘当地自然和人文资源,全面规划和布局乡村民宿发展模式、层次和标准,保留原村寨风貌和格局,延续乡村特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乡土文化。通过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凸显乡村民宿特色,推进文化保护和传承,让乡村民宿发展成为乡村旅居、生活体验、牢记乡愁和文化传承的载体。
民宿业|云南政协委员献策乡村民宿业:规范管理,留住“乡愁”】云南省政协委员陆璐建议,加强民宿产业顶层设计,结合乡村振兴、全域旅游、文旅融合、半山民宿(酒店)等热点,拓展特色农业、电商物流、非遗文化、民俗民风等综合业态,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联合、媒体跟进的多位一体营销模式,推动云南民宿业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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