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按日补足的标准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藏语中代表吉祥如意的词语
- 古代的上大夫现在是什么职位
- 古代书画按风格来讲工笔绘画注重
- 代偿债务是什么意思
- 李贽童心说
- 20 电度表上5A是什么意思?
- 古代有哪些趣味对联
- 什么朝代有了红铜
- 新时代的产品有哪些
- 古代描写四时更替的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