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德州城因盐而兴的百年古街“盐店口”( 二 )


食盐是一种必需品,在远离产盐区的广大地域,只有通过贸易来获得食盐,便产生了盐商这个行业。因食盐贸易能产生巨额利润,自然就成为商家争夺的对象,故在中国的历史上,自秦朝起“盐”就是由朝廷直接管控的商品了。
宋代朝廷开始建置盐场,将濒海从事盐业生产的人家“拘籍”为亭户、井户,甚至将其制盐工具都收归国有,形成了食盐官营的管理体制。
码头|德州城因盐而兴的百年古街“盐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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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全国盐政归户部直管,在产盐大区设都转运盐使司,掌管一区盐政;盐场设场署,谓之盐课司,掌督产收盐;一区所属盐场甚多,乃于运盐使司之下,增设分司,作为运司的派出机构,对分辖的盐场实行就近管理;复于运盐使之上设巡盐御史,由皇帝特遣大臣,综理一区盐政大事。史称“明盐法莫善于开中”。
他们将全国产盐区,分为若干大区,如两淮盐区、两浙盐区、山东盐区等,之下再分设若干盐场,每个盐场被严格规定专门供给若干州县的群众,名曰“划区行盐”。盐就这样被管控了起来。
《大明律》规定:“凡犯私盐者,杖一百,徒三年。”情节严重者可判死刑。《大明律》还规定:“沮坏盐法者,买主卖主,各杖八十,牙保减一等,盐货价钱并入官。”即买主和卖主都要受到处罚。
故明初在两淮、两浙、长芦、山东、河东、福建 6 个主要盐区,均设立都转运盐使司(简称“运司”),长官称:都转运盐使(简称“运使”),在其他产盐地区设有 7个盐课提举司等衙门,负责管理各盐场的食盐产、销事务。运司等盐业部门统辖于户部,不受地方政府节制。
时因德州东沿海的“下洼盐场”所生产的盐,需通过德州城西的盐码头分发到运河沿途的各县,如武城、夏津、临清、东平、故城等县,这里便成了盐的集散地。故朝廷在德州盐店口码头,设了“盐运分司”、“盐仓库”等衙门和机构。虽“盐运分司”是“运盐使司”的派出机构,可它级别高、财大气粗、气派甚大。
当时,“下洼盐场”距德州城约300华里左右,一时来此送盐的木轱辘的牛车、人推的独木轮小车等接连不断,运河里装卸船的劳动号子时起彼伏,小商小贩的叫卖声时高时低,汇集成了繁华壮观的盐码头。故此处得名于“盐店口”。
这里什么时候形成的盐码头,是那年设置“盐运分司”,暂时还找不到可靠资料和依据。但从多种相关的数据来分析,明初这里肯定就已经形成了码头。故可以肯定,这里是德州城附近较早的盐码头和管盐衙门的驻地。由此可知盐店口街至今最少也有500多年的历史了。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后,该盐码头随着运河的西移,而被移到了西关(桥口街),这里暂时萧条了一段时间。民国元年(1912年),津浦铁路全线筑成通车,因火车站的南货场设在该街之南,故它又火爆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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