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球的裁判规则

网球裁判员规则:
1、报第一局先发球者 , 司线员准备、球童准备、运动员准备 , 比赛开始 。
2、报分时应先报发球员一方的分数 , 平分后要报"发球占先"或"接发球占先" 。不能用其他术语报分 。
3、报分时应按照下列的方法报:一局结束 , 第一盘 , 局数4比2 , 或第一盘 , 局数4乎 。
4、在报盘分时 , 宣布该场比赛获胜者的局分 。
5、由于客观原因暂停后返回球场时 , 裁判员应看司线员是否就位 , 比赛运动员是否位于球场上所应该站立的位置 , 发球顺序是否正确 。
6、比赛结束时 , 裁判员应宣布最后比赛结果 , 并在记分表上签字 , 将其交还记录处或交给被指定的收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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