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体|四川成都音乐坊等6地入选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综合体|四川成都音乐坊等6地入选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综合体|四川成都音乐坊等6地入选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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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音乐坊。资料图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粟裕
11月19日,封面新闻采访人员从文旅部获悉,文旅部公布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四川省成都市春熙路大慈坊街区、成都市成都音乐坊、自贡市中华彩灯大世界、绵阳市绵州记忆、乐山市烟火嘉州城、南充市阆中古城被列入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据介绍,为大力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文旅部明确分批次遴选、建设200家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依托各地现有发展情况良好、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度高、夜间消费市场活跃的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等,决定建设200家以上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文化内涵丰富、地域特色突出、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较大、消费质量和水平较高、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文旅部要求,集聚区建设不搞大拆大建,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集聚区应文化和旅游业态集中,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人次及消费规模较大。
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内夜间营业商户中的文化类商户数量或营业面积应占比不低于40%;旅游景区提供夜间游览服务的天数较多,夜间营业的文化娱乐设施项目数量或游览面积应占比不低于40%。
夜间社会治安、照明、卫生、交通、移动通信情况良好;夜间出行便利度较高,有基本满足消费者夜间出行需求的公共交通服务;区域范围内及周边区域合理设立基本满足消费者夜间停车需求的停车位。
区域内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成集聚效应、品牌效应,在本地居民及外地游客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吸引力。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内文化类商户营业收入较高;旅游景区经营状况较好,年旅游人次、年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较高。
文旅部表示,集聚区应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消费环境诚信守法、文明有序、健康绿色,消费者夜间消费维权便利。近3年(营业不足3年的自营业之日起)区域范围内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和设施在内容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没有出现较大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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