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北京继续暂退部分旅游质保金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发布《关于继续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明确在暂退范围内的全市旅行社可继续申请暂退部分保证金,并延长补足期限。
通知明确,暂退保证金的企业范围扩大为2021年10月18日(含当日)前北京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应交纳保证金本金数额的80%。已办理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不重复办理,通过银行担保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保证金等情形不在暂退范围之内。办理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办理完毕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应在该时间前将暂退的保证金依照《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规定金额补足。旅行社在政策期内已办理暂退80%保证金后,又达到《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办理降低保证金资格确认,减交剩余保证金的50%。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已优化暂退流程,旅行社可在咨询保证金存储银行并完成材料准备工作后,直接前往银行办理暂退手续。办理完毕后,旅行社要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保证金信息备案工作。(沈啸)

【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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