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腾冲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乌头类物质中毒防控的预警公告

腾冲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乌头类物质中毒防控的预警公告
秋冬季节 , 群众煮食草乌、附片等乌头类中药材“进补”现象增多 , 目前已进入乌头类中药材中毒高发期 。 草乌、附子等中药材因含乌头碱而具有剧毒 , 口服乌头碱0.2毫克即可中毒 , 3—5毫克可致死 , 普通加工方法难以破坏其毒性 。 若自行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不当 , 易导致严重心律失常、呼吸衰竭、休克甚至死亡 。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毒事件的发生 , 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现就预防草乌附子等毒性药材中毒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
一、不要擅自加工、食用和邀约他人食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类中药材及制品(包括自制的泡酒) , 以防中毒 。
二、确因病情需要服用此类药物 , 应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 , 并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
三、严禁各餐饮经营单位加工销售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 严禁用草乌、附子泡酒及销售 。
四、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 , 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片(饮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 , 防止引发群体性中毒事件 。
【毒性|腾冲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乌头类物质中毒防控的预警公告】五、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毒性中药材采购、保管、供应和调配环节的管理 , 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 消除安全隐患 。
六、若不慎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后 , 出现口舌麻木、头晕、恶心、呼吸困难、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 , 应立即催吐 , 并尽快前往医院就诊 , 避免延误最佳救治时机 。
腾冲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乌头类物质中毒防控相关科普知识
乌头类物质如草乌、附子等均含乌头类生物碱 , 对心脏毒性大 , 可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 , 普通加工方法难以破坏其毒性 。 秋冬季节煮食草乌、附片等“进补”、或误饮其泡酒而引发中毒而现象频发 。 腾冲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擅自加工、食用和邀约他人食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类中药材及制品(包括自制的泡酒) , 以防中毒 。
毒性|腾冲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乌头类物质中毒防控的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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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草乌、附子是什么?
(黄)草乌、川乌是毛茛科多年生草本植物黄草乌或乌头的母根 , 附子是其子根的加工品 , 都属大毒药材 , 含有滇乌碱、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等多种生物碱 , 对人体毒性极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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