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新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防控指引》发布

北京晚报讯(采访人员孙乐琪)新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防控指引》日前发布。指引明确,景区应及时对全体员工进行核酸检测,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指引要求景区设立与规模和质量等级相匹配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发现游客或员工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在景区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并立即报告,由疾控部门将隔离人员迅速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指引|新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防控指引》发布】景区要建立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对员工进行体温监测,每日上岗前需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员工在岗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佩戴口罩。如有员工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景区全体从业人员(含为景区提供服务的各类小时工、临时工以及对外出租经营区域所有服务人员等)要建立健全全员定期核酸检测机制,及时对全体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对冷链员工和厨师、讲解员、检票员、保安、保洁等频繁接触服务对象或相关物品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每两个月至少检测一次。
游客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景区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减少人员接触,并适当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数量的线下免预约进入或购票名额。
景区严禁接待健康码异常游客,对于发热游客和健康码异常、行程不明及14天内有新增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或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旅居史和入境未满21天且未完成7天健康监测的人员均应谢绝入园,并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
景区不得无故拒收现金,使用和保存现金要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已入境人员进入景区,必须符合和遵守本市入境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规定。等级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每日最大承载量的75%,防止游客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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