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出租、挂靠都有哪些影响?!

【旅行社|《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出租、挂靠都有哪些影响?!】旅行社|《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出租、挂靠都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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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于2013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 但是直到目前 , 依然有很多旅行社和商家并不知道《旅游法》的重要性 , 具体都体现在哪些方面?对自己有何深远恶劣影响?接下来 , 就让小编通过旅游法的司法鉴定条文解析 , 还有往年全国各地在旅游途中发生过的典型事件案例 , 来衬托一下《旅游法》的极大重要性 , 以确保国家对旅游市场的有序管理 , 和有效提高旅游从业者的自我约束力度 。
《旅游法》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三十条 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
案例一
2019年12月12日 ,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督办线索 , 广东省深圳市旅游执法人员在某旅行社某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 。 该公司与范某某签订的《平台经营合作协议》《办公室租赁合同》及《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11月平台推广费用、深圳一日游地接费用、保险费用、刷单费用、刷单佣金》等材料 。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 , 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某分公司与范某某签订《平台经营合作协议》 , 通过收取范某某“加盟保证金及管理费”的方式 , 同意范某某作为某分公司去哪儿网某网店的运营负责人 , 并以某分公司的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 , 该行为已经构成了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 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 石某作为某分公司的负责人 , 对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负直接责任责令改正 , 决定给予某分公司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 没收违法所得331元 , 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 同时给予其负责人石某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 案例二福州新闻网1月22日讯 。 近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人员在旅游市场检查中 , 发现某旅行社将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并获利 。 鉴于该旅行社此种行为影响较大 , 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相关规定 , 依法对该旅行社责令改正、罚款五万元 , 并责令停业整顿2个月;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罚款五千元 。
援引太原张斌律师视频(如有侵权 , 请联系我们删除)
对于被“挂靠”的旅行社来说 , “挂靠”究竟带来了什么样的恶劣风险?
挂靠经营一般是指经营主体(多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与另一经营主体(多为具备一定实力、信誉、资格的国有或者集体企业)协议约定 , 由挂靠方使用被挂靠企业的经营资质和凭证 , 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 并向被挂靠企业提供挂靠费用的经营形式 。 挂靠是旅行社行业最为畸形和最严重的问题 , 挂靠经营对旅游市场危害很大:一是加剧了行业的不良恶性竞争;二是极大侵害了游客的利益;三是彻底贬损了旅行社的品牌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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