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有什么补贴和待遇 独生子女证

(采访人员 张玲)现在是否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呢?近日,市民陈先生致电咸宁人民广播电台热线8251234,希望采访人员能帮忙打听一下 。
据了解,家住咸安区浮山新村的陈先生有个外孙,于2009年7月出生,是女儿家的独生子 。因为女儿前些年发生了车祸,独生子女证一直未办理,今年想办理独生子女证,又听说现在政策有改动不能办理 。那到底现在能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呢?
带着陈先生的疑问,采访人员来到咸安区卫健局 。该局人口家庭股股长王圣海介绍,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7年)》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夫妻女方超过育龄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区卫健局人口家庭股股长王圣海:关于独生子女证的办理问题,有两种情况是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一个就是2016年,元月份以后生育小孩的;第2种情况就是夫妻女方满了49岁的也不能够办理独生子女证 。关于陈先生来电咨询的问题,像他这种情况是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直接到浮山办事处去办理就可以了 。
随后采访人员把最后的回复告诉陈先生 。陈先生对本台帮打听表示感谢 。
办证程序: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补贴和待遇 独生子女证】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 。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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