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小区业主占用公共走廊怎么办
- 暗黑破坏神亚瑞特山顶怎么去的
- 什么是新公共管理运动
- 破坏环境会造成什么后果
- 公共关系可直接称为
- 暗黑2电棒是什么东西
- 旅游丢失财物的预防方法是什么
- 滚动轴承常见的破坏形式有哪些
- 考MPAcc好还是MPA好
- 氯化钠溶于水破坏化学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