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行政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
(2)有明确的被告 。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 。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
(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 。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交强险中医疗费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 房地产商应该归哪个行政部门监管
- 航班延误险延误多久才赔偿
- 如何确定工伤赔偿的误工费
-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 行政管理最主要的工作是什么
- 工亡到拿到赔偿金需要多少时间
-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理是什么
- 行政管理大专生可以报考税务局吗
- 劳动行政部门是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