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复工时间

自治区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 。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 在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 , 实施检疫査验和健康防护 , 确保安全复工 。<br>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正常到单位上班的职工 , 各企业应当对其加强体温检测和健康防护 , 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 做到防护工作全员覆盖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 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