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有哪些】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其危害性如下:
1、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竞争秩序混乱,形成不公平竞争;
2、他削弱和窒息了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应有的活力和作用;
3、严重阻碍了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浙江泰隆银行易农贷申请条件是什么
- 柳州|十一小长假过后,适合十月旅行的几个景点,人少凉爽谁不喜欢
- 马蜂窝旅游排行榜 北京景点排名马蜂
- 两向量平行有什么结论
- 从军行中的遥望是什么意思
- 烟台农业银行上班时间 烟台农业银行
- 高铁越行站是什么意思
- 特立独行的人特点
- 什么叫小大人
- 大同孩子们好玩的地方排行榜 大同最佳亲子景点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