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浙江一起因旅行引发的离奇命案( 二 )


这种情况顿时让警察又惊又喜 , 喜的是小朱还活着 , 但惊的是 , 小朱没理由不知道报警的事 , 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 , 小朱还不愿意出现呢?这件事在网上发酵之后 , 有网友表示:小朱可能有抑郁倾向 , 一般有这种病的人 , 一旦发病就会自己独自封闭自己 , 谁也不想见 。
但话虽如此 , 在西塘古镇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 小朱又会去哪儿呢?因此警方只好在小朱发的微博上研究 , 其中一条是“古时一剑闯荡天下 , 如今一贱放荡世界 。 ”

虽然这只是一条平平无奇的微博 , 但民警还是察觉到 , 小朱可能确实有着厌世悲观的倾向 。
但最终悲剧还是发生了 , 就在几天后的11月5日 , 有人在西塘古镇的河里发现了一具女尸 , 据调查 , 这就是前几天失踪的小朱 。

根据法医鉴定 , 小朱的死因是溺水身亡 , 身上也没有什么伤疤或者被推入河里的迹象 , 因此小朱暂时被判定为自杀 , 但很快问题便就出现了 。
根据法医鉴定 , 以及尸体在水中浸泡的时间 , 小朱大约是10月28号那天死亡的 , 但前面已经说到10月29日 , 小朱的微博还在进行更新 , 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呢?
有一个问题很重要 , 那几条微博是不是小朱自己发的呢?警察询问了小朱的朋友 , 她们表示这就是小朱的语言习惯 , 基本上可以确定就是小朱发的 。
【古镇|浙江一起因旅行引发的离奇命案】据说 , 当时这件事还闹到了网上 , 最后微博也不得不解释说 , 这应该是系统延时的缘故 , 直白一点来说就是:用户本来打算在1号发布动态 , 但最终延时到了2号 , 甚至3号 , 在网友逐一对小朱的死进行了哀悼之后 , 纷纷还表示一定要加强孩子们内心的教育 。

有网友还提到了一个关键问题 , 那就是自杀是有罪的吗?这还真需要看情况对待 , 自杀的原因是极为复杂的 , 要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哪些自杀行为足以构成犯罪 , 也是相当困难的 。 因此 , 在实践中对于实施自杀行为时故意兼施其他犯罪的案件 , 对自杀行为本身 , 一般不予追究 。 但在处理具体案件时 , 应当考虑自杀的原因 , 并将其作为量刑的一个情节 。
比如说 , 有些自杀者 , 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自己心胸狭窄 , 缺乏理智 。 而在自杀时又往往不计后果 , 甚至有意制造事故 , 对社会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 如采取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进行自杀的行为 , 就具有更大危害性 。

在国外刑法中 , 涉及刑事责任的自杀主要有:(1)未损他人的未遂自杀 , 指未遂的自我毁灭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损害 。 该种行为 , 有的地方认为是非预谋性杀人 , 有的不认为是犯罪 。 (2)已损他人的未遂自杀 。 指企图自杀者在自我毁灭时 , 造成救护者或旁观者的死亡 , 却没有杀死自己的行为 。 该种行为一般被认为是过失杀人 。 以上就是一些涉及到自杀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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