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十一黄金周的到来,让靠天吃饭的民宿行业赢得转机( 三 )


周先生后来经过打听,才知道是北京市出台的通知,其中规定了在居民住宅小区里开民宿须5个前提条件,其中一条要求需要符合小区管理规约,小区如果没有管理规约的,就必须取得业主委员会或民宿所在楼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自己的房源被下架就是因为不符合这个要求。
周先生说他的房源算是比较少的,在加入的几个民宿经营群里,他看到有经营者说被下架了几十套甚至几百套不等的房源,周先生的民宿所在的小区没有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说没有业主同意,他们不能出书面证明,唯一的办法是挨家挨户请业主签字同意,小区里有上千户人家,这个难度太大,周先生最后只能选择放弃,开始和朋友转做周边的乡村游民宿项目。
从长远来看,从严管理是趋势,这不仅在国内,欧美国家也很重视对居住人权益及公共利益秩序的保障,对利用住宅小区经营民宿的行为,都是有着严格的管理要求与规范,现在国内各地对此的重视程度也有明显地提升,很多城市制定了类似的要求或规定。
面对经营中遇到的重重困难,不少人无奈选择了退出,更多的人决定坚持,他们对民宿行业的市场需求与发展前景仍然是充满了希望,相比中高端的酒店,民宿还是有其独到优势的。
稳中求变,新困难带来新机遇
总体来说,国家的政策对民宿行业的发展是持鼓励和支持的意见,对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各地区可适当放宽旅游民宿市场的准入条件,积极制定并完善旅游民宿行业的从业标准。
按照现行民宿的准入条件,经营民宿需要办理消防验收和备案、公共卫生许可、特种行业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多项资质证明,复杂的流程,较高的门槛,让很多准备入市的人望而却步。
现在很多地方在探索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简化流程来支持和鼓励民宿行业的发展,这也体现了政策温度的关心关怀,如海南省就对《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明确了乡村民宿的开办实行承诺即入的备案登记制度。
当然,放宽不等于不管,对民宿行业可能存在的治安、消防、餐饮、卫生、个人隐私等方面隐患,仍然需要相关部门常抓共管,严格要求,丝毫不能大意与松懈。
「于见专栏」认为,目前旅游市场仍然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与拓展空间,尤其是仍处于成长阶段的民宿行业更是如此,在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和加速乡村旅游发展方针的指引下,民宿行业将会迎来一波政策的红利,从而加快其前进的步伐。
现在国内的闲置住宅估计有6000多万套,而各种民宿的房源约有300多万套,开发利用率大概在5%左右,这与国外民宿20%至30%的利用率相比,还有比较大的成长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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