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有什么考试制度

明朝的考试制度具体如下:
明代实行四级考试制,即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
1、院试:在院试以前有小考 。考生参加县试和府试及格者称童生;之后参加省、府所在地方书院考试,院试及格,称生员,俗称秀才 。
2、乡试:秀才有参加乡试的资格 。乡试三年一次,由皇帝派主考官主持 。乡试在秋天举行,这一年称大比之年,乡试考中的称举人,第一名称作解元 。
3、会试:乡试第二年,在京城举行会试,举人才有资格参加 。会试在春天举行,考中的称贡生,第一名称作会元 。
4、殿试:贡士要参加皇帝亲自主持的一场考试,这场考试叫殿试 。殿试分三甲出榜,考中的称进士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 。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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