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2斤羊肉发现标签有问题,再买80斤索赔7万顾客自称普通消费者( 二 )


林先生告诉极目新闻采访人员 , 在后期与店主沟通期间 , 对方态度并不是很友好 。
“如果我这次不去起诉他 , 那么在我买完这一份之后 , 他后面的产品会不会将标签贴上呢?这个没人能保证 。”林先生称 , 普通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太薄弱 , 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来鞭策一些企业 , 维护食品安全环境 。
林先生说 , 如果索赔成功 , 将把部分赔偿捐给慈善机构 。
对于采访人员提出的为何多次购买及其他细节问题 , 林先生称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 不宜透露更多信息 。
律师:职业打假面临风险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接受极目新闻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根据《产品质量法》 ,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要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
蓝天彬说 , 三无产品 , 一般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 。本事件中 , 商品在大包装外张贴了标签 , 有品名、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 , 只是小包装未标注 。“个人认为 , 这并非三无产品 , 只是标签瑕疵问题 。”这个标签瑕疵是否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 是存疑的 。
另外 ,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消费者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的十倍赔偿 。
何谓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 其权益受该法保护 。但本案中 , 顾客林先生先在买过一次后 , 已经发现小包装没有标签 , 但仍然继续购买80斤 , 其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存疑 。
如果林先生曾多次提起类似诉讼 , 不应该轻易判决十倍惩罚性赔偿金 , 可以考虑判决仅退还支付的款项 。如果轻易予以支持十倍惩罚性赔偿金 , 与设立惩罚性赔偿保护消费者的立法宗旨不相符 , 与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 。
蓝天彬律师说 , 有一段时期 , 我国的食品药品等问题比较多 , 消费领域的争端较多 , 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情况 。职业打假人在这期间 , 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争取利益 , 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社会进步 。但是 , 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进一步健全 , 职业打假人也面临更多争议 , 有些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为名 , 背离初衷 , 通过诉讼谋取大量经济利益 , 甚至有的威胁恐吓要挟商家 , 谋取非法利益 , 涉嫌敲诈勒索罪 。职业打假人有必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 , 否则可能面临更多法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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