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解释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本条是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的合同如何成立的规定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在未采用书面形式之前,应当推定合同不成立 。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 。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即使没有以规定或者约定的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成立 。如果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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